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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变法,我视死如归第74章 要宰就宰士大夫(1/2)

    眼见那陆佃败退下来,一时间,书院中近半的学子都露出了失落,憋屈,难受,以及愤懑之色。

    这些人都和陆佃是差不多的,有学识而少见识,本来就是照着圣贤书鹦鹉学舌的,与人辩论,也是以圣人之言为底气。

    如今这圣人之言居然被王小仙所驳斥,一句不合时宜就否认了他们的无数努力,虽然看似是占了上风,噎得他们和陆佃一样全都是无话可说,但心里却显然是不服的,更多的还是一种“竖子不足与谋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甚至已经有人在小声地嘀咕:“明经到底是明经,不学圣人之言,还满口胡话妄语。”

    只是他王小仙在江宁的地位特殊,这些人也是不好当面这般与他分说罢了。

    良久,却是龚原主动打破了沉默道:“介白兄此言虽然桀骜狂妄,但也确实是有几分道理,然而老师主张,青苗之法可以因地制宜,收取两成左右的利息,为何在你眼里还是不行呢?您所说的两倍利息,乃至于十倍利息,又是利从何来呢?”

    王小仙闻言笑道:“龚通判可知,下属在反对上司新政策的时候,最好的方法是什么么?”

    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就是严格执行上司的命令,乃至于加倍执行上司的命令,就比如,这青苗法。”

    这青苗法毕竟是上过高中历史课本的,可谓是大名鼎鼎,也是历史上王安石变法,亦或者称是熙宁变法中,最有名,也争议性最大的一条变法了。

    “官府借给百姓钱粮过荒,明年时收取两成到三成不等的利息,至少初衷是毫无疑问的良政,因为豪强和形势户放贷普遍都是四成,五成以上”

    “然而若只是将这青苗法当做一条财政之法,那就想得太简单了,在王公的设计初衷里,青苗法其实也是抑制土地兼并,甚至一定程度上属于社会再分配的手段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以确定,这青苗法在实施的过程之中,一定会产生强制摊牌,乃至于层层加码的情况,本来说好的三成利,结果收起来就是三成五,四成,本来人家不缺钱粮,但是官府顶着指标的压力一定会强行找人摊派。”

    龚原闻言笑着站起,就要反驳,却听王小仙道:

    “不出意外的话,这应该就是青苗法实施的最大阻力了,不过我却认为,这也没什么不可,就算明知道有摊派,这件事也依然可以搞,甚至强行摊派青苗法,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穷人借钱,是需要富人担保的,而且不保还不行,这个担保是强制的,到时候穷人还不上,官府会去找同乡的富人去要,这其实不就相当于是把富人的钱,分给了穷人了么?而富人得到的却只是穷人的欠条而已,如此,岂不也算是贫富相济么?”

    一时,书院众人面面相觑,竟是都被王小仙给震住了。

    别看他们学的是新学,但是对青苗法的研究大多都还只是在理论上,纸堆里,除了龚原之外又都是一些学生,并没有实际的政务经验,能想得到强行摊派,已经是殊为不易,却是还真没人想到均贫富这个问题上。

    要知道均贫富这个事儿,在封建社会本身也不是什么正确的思想啊,凭什么要让富户用自己的钱去补贴穷人呢?
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他们这些能够拜师王安石的人,尽管都还没有考试,但实际上却是也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士大夫阶级的。

    割富人的肉去补贴穷人,这岂不就是要割他们的肉么?

    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,均贫富这个概念被王小仙这么一提,这些人自然本能的反应就是错的,再说儒家本来就讲规矩讲安分,任何事实上的由官府主导的均贫富行为,本质上也确实都是对儒家思想的背叛。

    在古代社会,安贫乐道是个好词儿,甚至说到底儒学的目的,教化的目的,不就是为了让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尽可能的安贫乐道么?

    “荒谬!实在是荒谬,青苗法首要在于便民,在于抑制土地兼并,乃是善政,就算是收取利息,那也是为了缓解财政紧张,是为了富国强兵,何来的什么贫富相济之歪理?荒谬,实在是太荒谬了。”

    王小仙闻言干脆俩手一摊:“行吧,你们说王公没这个意思,那就没这个意思吧,反正他有没有这个意思,这青苗法最后也一定会被摊派,贫户借贷,也一定需要富户担保,富户担保,就一定会造成富户破产。”

    龚原:“所以变法之要,首在用人,只要用人得当,吏治清明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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