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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历明君第214章 乘风破浪,名飞云上(1/6)

    “给汪直平反?”

    “汪直有什么反能平!?”

    主席的皇帝还未来得及说话,就已然是此起彼伏的质问声。

    朱翊钧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,伸手掏了掏耳朵,饶有兴致地看着栗在庭——有人顶在前面,他就不急着表态了。

    一代人有一代人要平的反。

    汪直其人,乃是嘉靖年间的海贼,“号众十万,拥贼船大小千余,霸万里海域,蔽然无忌。”

    当然,这是文人特有的夸张说法,但无论如何,有明以来的海贼之首,绝对非汪直莫属。

    其人有盗道而纳部众,聚海贼以据岛屿,颇尚信而设私市。
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汪直跟别的海贼不一样,一门心思做生意,非但不打家劫舍,还会主动配合官府,剿灭破坏营商环境的海贼——“比有卢七、沈九诱倭入寇,突犯钱塘,浙江海道副使丁湛等移檄汪直等拿贼投献,姑容互市,汪直胁倭即拿卢七等以献。”

    护航洋道,接纳夷商;安抚百姓,保驾海贸;配合官府,剿灭不法,以至于海寇信之,百姓爱之,虽夷主亦爱服之。

    嘉靖三十年前后。

    汪直背靠海道副使丁湛,广纳亡命,彻底把控了佛葡萄牙入朝海路,频繁与日本贸易往来,葡萄牙火绳枪便是以其为枢纽,由日本仿了去。

    汪直甚至在苏杭等地开设据点,经营互市——“番船出入,关无盘阻,而兴贩之徒,纷错于苏杭,公然无忌。”

    当然,汪直势力庞大到如此地步,浙江道副使这个级别就不够看了。

    肥羊嘛,定然是会被重拳出击的。

    嘉靖三十二年,俞大猷偷袭沥港,汪直大败,遂遁逃日本。

    山中无老虎,汪直一入日本,人生又达到了另一个高峰,“据居萨摩洲之松浦津,僭号曰京,自称曰徽王,部署官属咸有名号,控制要害,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。”

    赫然是做起了海贼王。

    直到嘉靖三十六年,浙直总督胡宗宪许诺“开设互市”诏安汪直,后者一门心思想着做生意,这才主动回国。

    当然,胡宗宪区区总督,压根没资格决定这种称王建制的反贼能否诏安。

    世宗皇帝年纪越大,越忌讳反贼。

    于是,嘉靖三十八年,入狱一年多的汪直,在浙江被明正典刑。

    直到死前,汪直还在狱中陈情,表示一生从未为非作歹,生为互市,死为互市,希望朝廷宽恕宽恕,以“效犬马微劳驰驱,愿为朝廷平定海疆。”

    距今不过二十年的事情,还没到记忆模糊的时候,群臣对汪直的情况同样再清楚不过。

    也正因如此,方才还准备致仕的张瀚,此时情绪最为激烈:“汪直僭号曰宋,自称徽王,如此称王建制而受典刑,莫非还是冤了他不成?”

    汪直该不该杀,张瀚是最有发言权的——嘉靖三十七年廷议此事,作为兵部侍郎的张瀚,是真的发言过。

    栗在庭神情坦然,直面这位刑部尚书的不满。

    张瀚这般态度,属实意料之中。

    与王安石不同,那毕竟是前宋的是是非非,大家隔岸观火好歹能说句公道话。

    汪直就不一样了,张瀚在兵部的卷宗上,明确做过批示,言其“上有干乎国策,下遗毒于生灵”。

    要是给汪直平反,张尚书的脸面也不好看。

    而栗在庭面对这番质问,只肃然点头:“冤者,屈也,当初朝廷许汪直以不死,其受诱回国后,却遭枭示,岂非屈耶?”

    这话漏洞不小,立刻被礼部尚书汪宗伊抓了去:“栗部堂不要模糊其词,分明是胡宗宪用计,许以汪直不死,如何能说得像中枢许诺过一样。”

    这时,向来不议论政事的王世贞突然插话:“总督总督,总而督之,胡宗宪辖制南直隶、浙江、福建等处大小事,难道在海贼面前还代表不了朝廷?”

    场面赫然是一分为二了,朱翊钧不由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汪宗伊这老学究对汪直这般遁逃国外,僭越称王之人,抱有朴素的厌恶,这反应不足为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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