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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秦开酒楼第六百六十章 赏罚制度(2/2)

交税,这点赏赐算得了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秦用摆摆手,对此他倒是丝毫不在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得不说,这个时代做商人真的是太暴利了,说一本万利都不为过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是列国一直打压商人的声势,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要争得头破血流的来做商人呢。

        想想,如果没有工商制度,就这几晚上秦用的收益,凭借着万丽酒楼,一晚上就得赚取最少三万五千金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什么概念?

        下面六七百号人,每个人一晚上就算给他们十金他们都分不完的,而且平日里,顶多也就给个三五金,便能比他们一晚上的工钱还多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以说,秦用一晚上纯利润就得三万五千金。

        换算成圜钱,一金等于一万圜钱,他一晚上就能赚取三亿五千万的圜钱,比后世一个公司一晚上赚取三亿五千万软妹币都牛逼。

        暴不暴利,从这里就能看得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要知道,这还只是一个酒楼的收益,要是秦用全世界都开连锁店,那还了得?

        他一个人就能狂收天下财富。

        关键是,换做以前,哪个商人能做到他这样让人欲罢不能的?又有哪个商人敢这么赚钱?找死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这模式一出,还十分容易让人给借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现在就不一样了,他的这些东西,没人能借鉴不说,就算能借鉴,只要在赵国,乃至于列国都推行了工商制度,就算是那些当官的也拿他没有办法。当然,违规除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合法,他想赚多少赚多少,谁敢借鉴,他就能像后世一样直接告抄袭。要么给专利费,要么赔偿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好处很多,但他要缴纳的税也会相应增加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三万五千金的收益,各种杂七杂八的税收,再加上工资之类的,他少说也得少拿两万五千金,大头还的进当地国家的账户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然谁甩你啊,还想让人家一个国家来给你推行工商制度,那得有足够的好处才行嘛!

        为了能安稳的赚钱,赚安心的钱,秦用到时不介意这些付出。

        春三娘目光闪烁,仿佛此时才看清楚秦用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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