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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“第一百一十章 徐长安死于十六岁”(3/3)



    什么是可说的地方呢?

    要是让他说,那可得从他当小兵的时候说起.......那可久了呢。还长,啰嗦,像老太太的裹脚布。

    他是家里穷才去当兵的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征兵还有口饭吃。每家每户一个月可以得到一口袋的米,一口袋面,到了天冷,还有炭火临。他十三。家里除了他,就一个跛脚的老爹和喂奶的娘。他小妹妹还砸奶呢。于是他去。

    他娘哭的死去活来。可是不去全家就要饿死,去了,许还能活。

    来村子里征兵的是他爹同乡,同乡答应他爹不叫他去战场。去当伙夫,即便是上战场也就是清扫场子。不见敌头的。

    伙夫好啊,伙夫不缺饭。他就去了。

    同乡没骗他。真的让他当了伙夫。一干就干了三年。他在家里的时候瘦小,吃不饱,自然也不长个子。到了伙房,馒头汤水管够,好的时候还能捞到一大碗猪下水。他很快窜了个子。以前宽大的特意改小的衣裳现在穿成了短打。

    他记得头一次上上战场收集能用的兵器的时候,两个长矛都拖不动。后来他能轻轻松松看着一捆箭就走。他还能打猎,带着偷偷从战场上捡的旧弓箭,偷偷去军营后山偷抓兔子。抓到之后立刻点火撒上伙房配的料给烤了,香的流油。

    那三年,他给家里去信,还托人送钱。他学会写字,一笔一划写在纸上:“爹娘,我过的挺好,吃得饱,穿得暖,还长了个子,妹妹好不好。问爹娘好。勿念。”

    他还把三年的军俸都交给了送信的老乡。

    他是这样寻思:他在军营,吃穿用度都不花钱,闲了还能打野味去卖,到赚点零花。现在多练练箭法,以后回家了,当个猎户,也能养活家里。爹就不必跛着脚去给人打零工了。他是男子汉,该当家了。

    家书还尚未见回音。战事又起。

    他被征选,上了战场。

    他这才惊讶,他已经不再是刚刚入军营时候的小子了。他十六岁,扛得起长矛挽地了长弓。他看到伙房又来两个小子,比他当年还瘦还小,托着鼻涕,眼巴巴看着灶台上那一屉还没出笼的馒头。他们穿着宽大的衣服,一看就是故意改小的。可是并没有改的合身,因为父母总想着孩子会很快长大。

    如他那样。

    孩子总会长大。会从避风港走出来,走向战场。

    这不是他第一次面对战场。却是最后一次。

    他弯弓,准确射中了对方军营中的小兵的心脏。那个小兵连一声闷吭都来不及就到底。那小兵刚刚倒地,他就看到另外一个小兵大喊了一声他的名字。他顺着那箭势的方向看去,看到了还保持着弯弓状态的自己。那个小兵立刻红了眼睛,朝他扑来。

    刚刚扑到他身上,就有一把刀阻止他接下来的动作:一个士兵一刀捅进了那人的腹部,再狠狠拔出。随着刀刃带出来的温热血迹溅到他身上,他着实恍惚了一瞬。

    只一瞬,他就被狠狠踢了回神,那个救了他一命的士兵狠狠瞪他:“刀剑无眼!”

    士兵指着地上尸体:“不是他死,就是你活!”

    士兵不等他再说话,又回头加入战斗。

    他忙不迭再搭箭防御。

    他瞄准一个目标,准备出箭,还未曾松掉弓弦,就感到腹部一凉。

    借着就是一阵刻骨的痛楚。

    他痛到脸部扭曲,看那个对面缓缓站起的士兵。他腹部同样汩汩出血,他的腹部,插着一把断成两截的刀柄。那一半无柄尖锐一方被他用力刺进自己身体中。那个小兵手上全是被刀片划上的血。

    他半身浴血。流成这样,他是活不成了。

    那小兵笑:“你也是。”

    小兵一张口,就是喷涌出来的血沫。他瞳孔很快放大,他不倒,靠在尸体堆上咽了气。

    他反而倒地,头枕着箭筒,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哦对了,那个时候,他叫徐长安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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