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朕真的不务正业第八百九十七章 议和≠不抢(2/5)

巢赶马供应,而将领每年固定时间出塞捣巢,所获不仅不会被朝廷惩处,还会大肆恩赏。

    这就是陆地版的私掠许可证,捣巢赶马开始浩浩荡荡的进入草原,以墩台远侯夜不收为向导,一队规模在一百人到三百人之间,大约有五百多个捣巢赶马队,每年要出动三到五次。

    现在大明散在鲜卑草原上,以墩台远侯为首的冒险队,其实就是过去的捣巢赶马的马队。

    这些马队中弓马娴熟的人,会被遴选为客兵,这些客兵的出现,终于阻止了俺答汗的南下,甚至大明开始有效反击。

    隆庆二年开始议和之后,朝中大臣都在议论,是不是要将捣巢赶马给停了?

    王崇古上奏坚决不可,议和≠不抢,有公式做题是真的快。

    王崇古一面在内阁的授意下和俺答汗议和,一面加大了捣巢赶马的规模,从五百队,增加了上千队,从三到五次增加到了九次。

    王崇古的理由非常充分:‘制虏之策除战守外,惟捣巢赶马可以滋养军丁,近以西虏通贡互市,暂议禁止,遂使虏敢入而我不敢出,甚为失计。’

    以战促和,朝廷没钱,总得弄钱滋养军兵,议和归议和,但抢还是要继续。

    隆庆四年议和成功后,俺答汗的亲弟弟老巴都入京朝供,就在面圣的时候,对隆庆皇帝大倒苦水:你们兵马专劫我们房子,赶我们马匹,昼夜防范不得安生!

    隆庆皇帝表示:这都是捣巢赶马这个利益集团在阻止和谈,生怕没了他们的利钱,朕这就晓谕他们,怎么可以这样呢,以后一定安定守边。

    恐怕断了他们捣巢赶马的利路,俱各恳告不要容贡。晓谕众军丁务要安分守边,如有犯边达子,才许追剿,无事不许出边。

    隆庆皇帝的圣旨有用,各将领明确表示知道了,但没用,你朝廷又不发饷,不抢鞑子,难不成抢百姓?抢百姓,你皇帝又不乐意。

    从隆庆四年到万历九年俺答汗死之前,每年俺答汗上的贡表都有类似的记录:陕晋军门,专意发兵,侵杀我营老小,昼夜不息、日月不宁,赶马烧帐、从无断绝,少则几十,多则几百。

    议和前要捣巢赶马,议和后还要捣巢赶马,这不是白议和了吗?

    而且俺答汗还状告陕西总督王之诰,就是那个在关键时间选择了急流勇退、张居正亲家、前刑部尚书王之诰,说王之诰抗旨不遵,明明有朝廷的圣旨,却不执行,也不约束军兵,纵容大明官军继续捣巢赶马。

    王之诰奏闻隆庆皇帝,冤!他太冤枉了!

    他说:河套、河西各枝头儿,以捣巢赶马为资,厚养死士,军中无饷,人困马乏而不能战守,若肯厚其月粮,则可禁止。

    王之诰明面喊冤,说不是他的责任,都是下面军头们不听话,但其实就是他本人在抗旨,因为他说:如果朝廷能多给点粮饷,那就可以禁止捣巢赶马,出塞劫掠了。

    显然,朝廷是没有银子、也没有粮食给边军,这奏疏就只有一个‘朕知道了’的回复,再无后续了。

    隆庆皇帝本人,也不不关心捣巢赶马的行为,是否真的令行禁止,只要不闹到他面前,隆庆皇帝就非常恬静,就是问问。

    在万历初年,捣巢赶马终于文明了一些,不再杀戮,陕西、山西等军门,也划分了地盘。

    这些地方的虏酋,每年都要定期上供,每部都有配额,若不能满足,那就不会有贡市配额,而且有人捣巢、赶马、烧帐、烧荒,就不能怪大明不仁义了。

    而各地军门都是用这种‘税赋配额、贡市配额’的方式,来对草原逐部进行离间,里挑外撅,最终搞得草原人人自危,草原上再也出不了一个能够团结所有人的雄主了。

    申时行说他的关税配额制,全都跟王崇古学的,而且有理有据。

    所以,是读书人坏的流脓,王崇古坏,申时行学着坏。

    这种损阴德的事,王崇古可没少干。

    比如他带着晋商在草原上放印子钱,三娘子入京告了好几次御状,直到大明收复绥远,对草原的高利贷才停下;

    比如王崇古下令不让军门枝头儿杀草原女人,全都带回来,这些女子全都被发卖了,也就是大同婆娘。

    在嘉靖二十九年虏变入寇后,大明改变了边方策略,报复极其迅猛且残忍。 <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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