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朕真的不务正业第四百一十二章 作恶多端,大祸自招(2/5)

姚光启当初和王谦斗的你死我活,虽然姚光启最后还是败了,被抛弃了,但姚家绝并没有一死百了那般不近人情,姚光启离京的时候,姚家还给了二百两银子安家费。甚至父子关系都还在。

    “停一下吧。”朱翊钧做出了决定,没有继续追击,因为这次的冲突,朱翊钧是顶着戚帅的威风为非作歹,继续追击,不利于戚继光的名声,虽然戚继光从不在乎这些虚名。

    有些时候,事情发展总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,朱翊钧这里停手了,但,张居正出手了。

    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王廷瞻,一封奏疏入朝,在朝中引起了巨大的讨论,王廷瞻弹劾前四川巡抚罗瑶纵容包庇、放纵有司,欺压百姓,上下相蒙数年不改,蚁贪之鉴,溃千里之堤。

    四川巡抚从曾省吾到罗瑶,再到王廷瞻,都是张党,曾省吾出自湖广彭泽卫,罗瑶出身湖广巴陵、王廷瞻出自湖广黄冈,三人都是楚党,也都是张居正门下,这次王廷瞻,弹劾前四川巡抚罗瑶,是楚党的内讧。

    而这次的内讧,是张居正在清理门户。

    罗瑶万历三年到任四川,万历六年二月调南京做南京兵部右侍郎,整整三年的时间里,罗瑶在四川的清丈,纹丝不动,本来张居正以为是地方矛盾复杂,罗瑶能力不行,等到王廷瞻到任,细细调查,才发现完全不是如此。

    罗瑶万历三年到任四川之后,就和当地的望族、土司世官上下勾结,贪墨钜万,三年,罗瑶贪了三十四万两白银。

    王廷瞻在奏疏里介绍了一种敛财的手段,就是缴纳皇粮正税的秤上,会放一个戥头,这样百姓就要多交粮,每户要多交一钱八分银。

    罗瑶作为巡抚一个人拿一钱八分;

    那地方有司,不敢说多,往少了算,拿一钱五分,按察司、布政司、都司,都要拿;

    那三司要拿,各地府衙自然也要拿,各州县衙门也要拿,六房要拿,壮班捕快也要拿,粮长也要拿,核算到每户百姓的头上,就不是一钱八分银,而是一两八钱银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层层摊派,早些年张居正也老是提倡节俭,大明条条块块的政治格局,完全对上负责,一旦上面开这个口子,最后都是百姓来承担。

    潞王朱翊镠奢靡无度,朝臣们视而不见,因为藩禁就是养猪,而皇帝稍有放纵之举,朝臣们的奏疏就跟雪花一样的飘进了文渊阁。

    “好大的胆子!”朱翊钧看完了奏疏,猛地站了起来,急走了三圈,看着张居正说道:“这罗瑶,如此胆大包天!如此强占民脂民膏,刮地三尺,朕岂能轻饶!先生莫要求情。”

    “缇帅,令两名缇骑千户,即刻南下南衙,责令南衙镇抚司指挥使骆秉良协办,这个罗瑶,拿来是问。”

    张居正在呈送奏疏的时候,就已经想到了陛下会如此这般生气,他不是来求情的,他要是要包庇罗瑶,王廷瞻就不会去四川了。

    他看到王廷瞻的调查结果后,也是如此雷霆大怒,张党很大、人很多,有的人,走着走着,就走散了。

    不得侵占百姓余财的圣旨不在少数,洪武年间、永乐年间就有数份,永乐十二年,明成祖第二次北伐,有应天府军户开铺面,被官吏勒索军需,明成祖得知亲自下旨:那开铺面之家,军民之户,官吏豪右不得勒索朘剥,敢有违了的,拿来不饶,钦此。

    大明律、会典,都有相关的条文,但律法这东西,从来不是约束肉食者的,因为肉食者本身就是律法的制定者之一。

    大明刑部尚书王崇古,从不相信律法能够约束陛下,虽然陛下绝大多数时候,都遵循大明律例行事。

    “陛下,罗瑶此等逆举,自然要依律拿办,除了地方有司之外,还有新都杨氏参与其中。”张居正没有为罗瑶求情,而是把这里面的勾当,明明白白的告诉了陛下。

    秤砣上加戥头,收上来的也是一批烂谷子,百姓需要粮食,从巡抚到各方官吏,其实不需要粮食,这些个粮食不好拿,也不好出手,需要换成一般等价物,这便是银子。

    换成银子,这需要有人配合,这些对于官吏而言的烂谷子,自然有人代为处理。

    杨氏在整个四川都是大户,四川地方望族,唯命是从,以杨氏为首的望族们,让那些个经纪买办们,把这些粮食收到粮仓。

    这些粮食就变成了青稻钱,百姓们借谷子,还银子,而且利钱高到吓人,百姓们没钱还银子,只能卖儿卖女卖土地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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