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收了神通吧!第九十四章 【善财难舍】(12000字)(4/10)
个年了。”
陈言看着女孩那张柔柔弱弱的脸蛋,轻轻的叹了口气——这小妞十八岁之前,日子过的着实苦了些。
陆思思盯着院子里的三个雪人——虽然已经三四天不下雪了,但气温还低,雪人也不曾完全融化,还留了个大体的轮廓。
女孩看着院子里的三个雪人,眼眶有些泛红。陈言上去拉住女孩的手,温言笑道:“雪还会再下!明年也还会再过年!以后你都不会再孤孤单单的了。”
陆思思深吸了口气,努力的给了陈言一个笑脸:“那,明年过年,我们还回来这里么?”
陈言深吸了口气,缓缓吐了出来:“会吧。明年回来,我答应了老村长,要带你去他家给他看看的,嗯,到时候就可以跟老头要双份的压岁钱了。”
这趟跟着陈言回乡过年下来,陆思思心里明白,陈言也心里明白,俩人的关系就算是成为男女朋友了。
没什么表白仪式,也没什么小礼物,更没有什么表白的肉麻文案酸词儿。
就这么水到渠成的,两人已经就算是男朋友女朋友的关系——当着村民的面,陈言也是这介绍的,陆思思也是这么认下的。
其实陈言一直不太习惯城里的那些年轻男女的仪式感:谈个恋爱,非要有一个什么表白的仪式,要有花,要有礼物,要有一番精心准备的文案表白。
其实挺无聊的。
看着好像是有个性有仪式,其实哪有什么个性啊?
都特么跟网上学的,流水线操作。
就连表白的话,都是抄的网络上的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流水线文案。
陈言一直很简单粗暴的觉得,表白这种事情不是不能有。
但至少得是自己的真情实感所说才对。
抄一段那些MCN公司的策划文案们写出来的流水线作业的酸词儿。
甚至远远比不上一句真情实感的我想和你困觉来的更真切!
至少后者是真心所说。
前者是别人写的。
他就觉得感情这种事儿吧,就应该自然而然,水到渠成,顺理成章。
·
汽车在村口停了一下,初一已经站在村口等着了,身边还放了一个单肩旅行包。
傻小子没有再穿僧袍,而是穿一身朴素的常服,羽绒衣加牛仔裤,虽然都是旧衣服,但看着都洗得干干净净。
两个女妖精没跟来,估计在山上已经告别过了。
初一上车之前,对陆思思认认真真的打了个招呼,喊了一声姐——没喊嫂子。年初五上山拜财神的时候就见过面了,当时初一喊了一声嫂子,把陆思思闹了个大红脸,后来陈言就让他改口喊姐了。
其实细论的话,初一比陆思思还要大几个月,但初一这个人憨得很,也认死理,当时就表示:“你是我哥的女朋友,我就该喊你一声姐的。”
顾青衣坐在后排,倒是好奇的睁眼看了看这个八卦男主——先天牛郎圣体。不过打量两眼后,顾小娘就失去了兴趣,继续闭目养神了。
初一上车坐在副驾座位上,一行人终于打道回金陵府。
·
晚上天色见黑的时候,商务车到了金陵府,先把陆思思送回了家,告别的时候女孩情绪抑制不住,拉着陈言的手在路边说了一会儿话,才三步一回头的进了小区。
再然后,回到别墅区后,下车的时候,初一才看清了从后排座位上走下来的顾青衣。
他当时就愣住了!
俩人一直没见过面,在车上一路,顾青衣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也没说话,初一到现在才发现,车里居然还有这么一位!
陈言想了想,缓缓道:“……嗯,叫顾姨。”
初一没犹豫,直接走到顾青衣的面前弯腰,老老实实的喊了一声“顾姨!”。
看他那样子,就算陈言让他当场磕两个,他都一秒钟不带犹豫的。
傻小子就这点好,让干什么就干什么,而且不多嘴,陈言不说的事情,他也不会东问西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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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言看着女孩那张柔柔弱弱的脸蛋,轻轻的叹了口气——这小妞十八岁之前,日子过的着实苦了些。
陆思思盯着院子里的三个雪人——虽然已经三四天不下雪了,但气温还低,雪人也不曾完全融化,还留了个大体的轮廓。
女孩看着院子里的三个雪人,眼眶有些泛红。陈言上去拉住女孩的手,温言笑道:“雪还会再下!明年也还会再过年!以后你都不会再孤孤单单的了。”
陆思思深吸了口气,努力的给了陈言一个笑脸:“那,明年过年,我们还回来这里么?”
陈言深吸了口气,缓缓吐了出来:“会吧。明年回来,我答应了老村长,要带你去他家给他看看的,嗯,到时候就可以跟老头要双份的压岁钱了。”
这趟跟着陈言回乡过年下来,陆思思心里明白,陈言也心里明白,俩人的关系就算是成为男女朋友了。
没什么表白仪式,也没什么小礼物,更没有什么表白的肉麻文案酸词儿。
就这么水到渠成的,两人已经就算是男朋友女朋友的关系——当着村民的面,陈言也是这介绍的,陆思思也是这么认下的。
其实陈言一直不太习惯城里的那些年轻男女的仪式感:谈个恋爱,非要有一个什么表白的仪式,要有花,要有礼物,要有一番精心准备的文案表白。
其实挺无聊的。
看着好像是有个性有仪式,其实哪有什么个性啊?
都特么跟网上学的,流水线操作。
就连表白的话,都是抄的网络上的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流水线文案。
陈言一直很简单粗暴的觉得,表白这种事情不是不能有。
但至少得是自己的真情实感所说才对。
抄一段那些MCN公司的策划文案们写出来的流水线作业的酸词儿。
甚至远远比不上一句真情实感的我想和你困觉来的更真切!
至少后者是真心所说。
前者是别人写的。
他就觉得感情这种事儿吧,就应该自然而然,水到渠成,顺理成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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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在村口停了一下,初一已经站在村口等着了,身边还放了一个单肩旅行包。
傻小子没有再穿僧袍,而是穿一身朴素的常服,羽绒衣加牛仔裤,虽然都是旧衣服,但看着都洗得干干净净。
两个女妖精没跟来,估计在山上已经告别过了。
初一上车之前,对陆思思认认真真的打了个招呼,喊了一声姐——没喊嫂子。年初五上山拜财神的时候就见过面了,当时初一喊了一声嫂子,把陆思思闹了个大红脸,后来陈言就让他改口喊姐了。
其实细论的话,初一比陆思思还要大几个月,但初一这个人憨得很,也认死理,当时就表示:“你是我哥的女朋友,我就该喊你一声姐的。”
顾青衣坐在后排,倒是好奇的睁眼看了看这个八卦男主——先天牛郎圣体。不过打量两眼后,顾小娘就失去了兴趣,继续闭目养神了。
初一上车坐在副驾座位上,一行人终于打道回金陵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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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天色见黑的时候,商务车到了金陵府,先把陆思思送回了家,告别的时候女孩情绪抑制不住,拉着陈言的手在路边说了一会儿话,才三步一回头的进了小区。
再然后,回到别墅区后,下车的时候,初一才看清了从后排座位上走下来的顾青衣。
他当时就愣住了!
俩人一直没见过面,在车上一路,顾青衣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也没说话,初一到现在才发现,车里居然还有这么一位!
陈言想了想,缓缓道:“……嗯,叫顾姨。”
初一没犹豫,直接走到顾青衣的面前弯腰,老老实实的喊了一声“顾姨!”。
看他那样子,就算陈言让他当场磕两个,他都一秒钟不带犹豫的。
傻小子就这点好,让干什么就干什么,而且不多嘴,陈言不说的事情,他也不会东问西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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